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5月16日至5月27日(12周,13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暂行规定》进行常规教学检查。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在全面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对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二、重点检查 1、学籍管理检查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认真检查05届毕业生的学籍管理情况,及时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下学期教学运行准备工作检查 下学期将启用新校区,面临搬迁、布局调整、生活与交通等具体问题,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期中检查期间,各有关单位需结合本单位职责对下学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妥善安排,提早做好准备工作。 (1)各管理部门需按下学期教学布局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尽快做好资源分配、条件建设、搬迁方案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布局和教学计划,安排好各项教学任务并落实到人,特别是新上专业和新开课程,要在确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软件基础上安排教学任务和条件建设。 (3)各有关教学单位首先根据下学期教学运行基本需要和学校分配的资源,做好教学运行和搬迁准备;其次,根据学校近期教学实验室建设要求,进一步做好教学条件建设。 3、实践环节检查 (1)毕业环节: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检查00级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档案资料的保存和质量等方面情况;检查01级毕业实习效果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以及进度和秩序等情况。 (2)实验:检查各门课程开设实验的性质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数量。 4、评估准备工作检查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等有关资料和学校评估的工作安排以及校领导在评估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检查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是否了解本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的、方法与内容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将其自觉贯彻到各自的工作中;同时,检查学校已经部署的有关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是每学期进行的一项重要日常教学工作,本学期又是较特殊的时期,工作任务繁重,各有关单位领导和教师应高度重视,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总结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请于5月13日前,将本单位的检查计划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4周向校导汇报。 山东轻工业学院教务处 200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