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轻院党字〔2004〕14号
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高校的稳定,对确保社会稳定举足轻重。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对夯实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为“平安山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设“平安校园”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根本目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目标任务
通过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在学校内部构建起点面结合、专群结合、反应灵敏、处置果断的防控网络,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机制,做到“六不发生”(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的安全责任事故、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故、大的火灾和房屋倒塌事故、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法轮功”非法聚集事件),师生对学校的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三、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领导机构,完善群防群治组织体系
1、学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建设“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各部门、单位应成立建设“平安校园”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创建活动;
3、各部门、单位建立治保小组、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
4、校学生会及各学生分会设立“安保部”,建立健全学生参与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教育管理,确保学校的政治稳定
1、外事办要加强外籍人士的教育管理,严防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敌对势力的渗透。
2、宣传部、团委、产业处要加强对学校内部社团、自办刊物和各类印刷品的管理与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和管理责任,确保不失控。
3、要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严防校内滋事等问题的发生。
4、网络管理中心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与管理,最大限度地封堵反动有害信息。
5、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师生反映的热点问题、政治倾向性问题,努力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妥当。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机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防违法犯罪为重点的安全防范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据可依。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2、抓好“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工作。“人防”要求人员到位,专兼职安防人员相结合,做好值班、巡逻、日常案件查处工作。重点落实“物防”,采取安装防盗门、窗和其它必要的防范手段相结合。加强“技防”建设,针对重点、要害部位,采取必要的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电子巡更、烟雾报警及自动防火系统等多种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3、完善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单位申报、综合治理办公室审批、保卫处备案的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各类大型活动不发生安全问题。
4、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息反馈网络,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始发状态。
5、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6、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备案制度,做到科室周查,院系(部、处、馆、室)月查,学校不定期检查,并分别记录在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
(四)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院(系、部)、处、室、馆的党政负责人是各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把维护稳定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本单位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上推,对发生在学校内部的重大情况,要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事件,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师生员工的法治安全教育
要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校内各类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每年定期开展一次“法治安全教育月”活动。
(六)加强保卫队伍建设
要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实保卫队伍,完善工作条件,落实保卫队伍特殊岗位待遇,严格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保卫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四、建设“平安校园”的活动步骤
建设“平安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务求实效。整个“平安校园”建设大致分为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自评、迎评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阶段
2004年6月~2004年暑假前。各部门、单位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方式加大对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努力在学校内部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新局面。
(二)初步建设和组织实施阶段
2004年下半年~2005年11月。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己承担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基层基础做起,从师生员工做起,保证“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自评阶段
2004年底。各部门单位要于2004年11月下旬写出“平安校园”建设情况报告。年底前,学校结合每年一度的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进行一次自评。通过自评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促进建设“平安校园”工作。检查结果按党总支(直属支部)进行排名(机关总支内的处室单独排名)。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不得参加年终先进单位评比。
(四)迎评阶段
2005年10月~2005年11月。学校将根据省建设“平安校园”活动评估标准,写出自评报告,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省委高工委的检查评估。
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