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加强考风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3-12-31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445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加强考风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激发大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学院院长是加强学院考风,进一步促进学风改善工作的总指挥,团总支是办事机构,辅导员班主任是具体工作人员,副书记负责协调。

    二、职责划分

    l、团总支(辅导员):

    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机会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违纪可耻,跌倒了可以爬起来的观念,要求学生坚决拒绝违纪、找老师要分等与当代大学生形象不符的事情。

    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召开学生骨干会议(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人 向全系同学宣讲《学校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人明确向全体学生提出“讲诚信,拒绝违纪”倡议,组织全体学生开展承诺签名活动,让每个同学承诺自己在所有考试中保持诚信,拒绝违纪。

    团总支书记在期末考试日程排定后,组织安排系领导巡视有我系学生参加的每场考试,对考试中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每位系领导每学期至少巡视一场,辅导员要做好记录。

    2、党总支副书记

    在每学期临近期末时,协调指挥加强考风的工作。

    负责召集班主任会议,落实加强考风的具体工作,要求班主任召开班会,向全班学生介绍学校《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规定凡 要求他们讲诚信,自觉拒绝考试违纪,坚决不找老师要分,相信自己通过努力,能够通过考试。

    协调对考试违纪作弊同学的处理。

    3、班主任

    平时要求学生加强学习,进行必要的指导,对学习比较困难和处在学籍变动边缘的同学要特别关注,定期与他们谈话,纠正他们的错误,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滑的更远。
    期末考试进行前,召集班会,向全班同学讲解学校《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规定》要求他们讲诚信,自觉拒绝考试违纪,坚决不去找老师要分,相信自己通过重修完全能够通过考试。

    4、监考人员

    监考教师在接到监考任务后要认真学习学校关于监考人员的要求,及时对监考的班级、考试时间、地点等了解,避免出现意外。

    监考人员在考试进行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清点人数;逐一核对参加考试的人员的证件;要求学生对所有的桌椅进行清理;做好监考记录。

    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做到:不做与监考无关的诸如谈话、看报纸、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等活动,集中精力,认真负责的完成监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5、阅卷人员

    阅卷、报分数的过程中,要向党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客观、公正的认真阅卷,避免出现意外。

    尽可能采用流水阅卷,禁止出于情面给学生加分。

    三、举报制裁办法

    1、我系所有的考务工作完全公开,欢迎全院师生进行监督。在学院团总支设有意见箱。

    2、凡是监考过程、阅卷过程出现舞弊,辅导员、班主任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失误,学院要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后,涉及到的监考人员、阅卷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该同志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涉及到的学生由团总支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天内发布处理决定,取消该同学当年所有先优评选资格、享受各种补助的资格;涉及到的班级取消当年评选优良学风班的资格,主管的班主任取消评选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的资格。

    3、举报的问题涉及到老师,由分管教学的系领导调查处理,涉及到学生的主团总支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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